知曉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二)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Thu May 16 2019 15:47:28 GMT+0800 (CST)
科創板上市公司策劃重大事項,如果持續時間較長的,投資者的知情權是如何保障的嗎?
科創板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持續時間較長的,應當按照重大性原則,分階段披露進展情況,及時提示相關風險,不得僅以相關事項結果尚不確定為由不予披露。
投資者應當及時關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做出合理投資決策。
投資者在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的過程中,他們的參與權和表決權又是如何得到保障的呢?
不整體上來講,《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如下方面保障投資者的參與權和表決權:
一是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等程序,制定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為章程附件。
二是上市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召開股東大會,保證股東依法行使權利。規定期限內不能召開股東大會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披露原因及后續方案。同時,采用網絡投票、累積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股東參與權和表決權。
三是對于股東書面提議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董事會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反饋是否同意召開股東大會,不得無故拖延。股東依法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公司董事會和董事會秘書應當予以配合,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上市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時披露股東決策所需的其他資料。
關于股東回報政策,科創板上市公司是如何規定的?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積極回報股東,根據自身條件和發展階段,制定并執行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股東回報政策。
上市公司明顯具備條件但未進行現金分紅的,上交所可以要求董事會、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通過投資者說明會、公告等形式向投資者說明原因。
如果科創板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出現了異常,投資者是否可以從保薦機構出具的報告中了解到相關信息呢?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上市當年剩余時間以及其后3個完整會計年度。在持續督導期間,保薦機構應當在持續督導跟蹤報告顯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風險發表結論性意見。投資者可以從保薦機構出具的報告中了解相關信息。
關于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質押股份的信息,投資者可以了解哪些內容呢?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科創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股份出現如下情形的,應披露以下信息:
一是質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達到50%以上,以及之后質押股份的,應當及時通知公司,并披露本次質押股份數量、累計質押股份數量以及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質押期限、質押融資款項的最終用途及資金償還安排等信息;
二是質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出現債務逾期或其他資信惡化情形的,應當披露債務逾期金額、是否存在平倉風險以及可能被平倉的股份數量和比例等信息。
此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質押股份,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本次質押股份數量、累計質押股份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對于科創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出現質押平倉風險的,投資者如何了解相關信息?
科創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出現質押平倉風險的,應當及時通知上市公司,披露是否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擬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風險。對于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股份被強制平倉或平倉風險解除的,應當持續披露進展,保證投資者及時了解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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