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的通知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通知,我司對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進行了修訂,新增關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的相關風險提示?,F將新版《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附件1)和《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附件2)發布,自2019年10月28日啟用,敬請投資者關注查閱。
附件1:
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港股通投資者:
本風險揭示書并不能揭示從事港股通交易的全部風險,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當您決定參與港股通交易之前,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中國證監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本風險揭示書并簽字。本風險揭示書以及您與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簽署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 ,共同構成您委托我司參與港股通交易的協議。
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內地與香港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通過港股通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與通過其他方式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投資者可以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態調整。投資者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于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港股通投資者將不得再行買入。
三、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因公司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究分析報告的觀點、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原因而引起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尤其是考慮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市場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四、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存在大比例折價供股或配股、頻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為,投資者持有的股份數量、股票面值可能發生大幅變化,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五、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或因某特定類別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大于或優于普通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投票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六、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七、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關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風險。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投資者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八、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繼續為投資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九、港股通業務實施每日額度限制。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十、只有滬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準。
十一、每個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具體按聯交所的規定執行。
圣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十二、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上交所對于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我司對于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十三、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十四、投資者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應當采用競價限價盤委托,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應當采用增強限價盤委托。
十五、投資者持有的碎股只能通過聯交所半自動對盤碎股交易系統賣出。
十六、港股通股票實施股份分拆合并期間,港股通投資者持有的該股票只在臨時代碼單柜交易末日、臨時代碼與新代碼并行交易末日由臨時代碼轉換為新代碼。由于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七、港股通股票變更交易單位時,在實施原代碼和臨時代碼并行交易期間,根據有關港股通股票在境內的登記結算安排,港股通業務僅提供原代碼的交易服務,暫不提供臨時代碼交易服務。由于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八、投資者當日買入的港股通股票,經確認成交后,在交收前即可賣出,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九、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股數、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鐘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一、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申報可能受到價格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二、對于適用收市競價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三、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依此進行投資決策的風險。
二十四、在香港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件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件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二十五、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上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也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二十六、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投資者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同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臺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二十七、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暫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
二十八、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由于中國結算需要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后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后。
二十九、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于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資者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三十、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三十一、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并業務產生的零碎股,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賬戶中小于1股的零碎股進行舍尾處理。當香港結算發放的紅股總數或分拆、合并股票數額大于投資者賬戶舍尾取整后的總數的,中國結算按照精確算法分配差額部分。
三十二、由于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賬戶的透支,投資者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三十三、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將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三十四、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級結算原則。投資者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
(二)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
(三)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
(四)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三十五、香港市場收費標準與內地市場收費標準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
三十六、對于因上交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者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上交所、中國結算和我司不承擔責任 ;投資者還應當充分知曉并認可聯交所在其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責任豁免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對因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發生或處置交易異常情況等導致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的規定。
三十七、除上述風險外,投資者還可能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
上述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還應認真閱讀相關業務規則和協議條款,對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規則必須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本人/機構已閱讀并理解以上《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愿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和損失。客戶:
(個人簽字/機構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港股通投資者:
本風險揭示書并不能揭示從事港股通交易的全部風險,您務必對此有清醒的認識,認真考慮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當您決定參與港股通交易之前,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中國證監會《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場港股通登記結算業務方案》、本風險揭示書并簽字。本風險揭示書以及您與我司簽署的《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共同構成您委托我司參與港股通交易的協議。
投資者從事港股通交易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諸多差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內地與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對香港證券市場有所了解;通過港股通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與通過其他方式參與香港證券市場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二、投資者可以通過港股通買賣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圍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單會動態調整。投資者應當關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單。對于被調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調整之日起,港股通投資者將不得再行買入。
三、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因公司基本面變化、第三方研究分析報告的觀點、異常交易情形、做空機制等原因而引起股價較大波動的情形,尤其是考慮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市場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四、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變化大、股票價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價供股或配股、頻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為,投資者持有的股份數量、股票面值可能發生大幅變化,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五、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權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或因某特定類別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大于或優于普通股份擁有的投票權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投票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六、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七、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市場股票交易沒有退市風險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關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風險。港股通股票一旦從聯交所市場退市,投資者將面臨無法繼續通過港股通買賣相關股票的風險。
八、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結算繼續為投資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投資者應當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九、港股通業務實施每日額度限制。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新增的買單申報將面臨失敗的風險;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或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港股通當日額度使用完畢的,當日投資者將面臨不能通過港股通進行買入交易的風險。
十、只有深港兩地均為交易日且能夠滿足結算安排的交易日才為港股通交易日,具體以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在其指定網站公布的日期為準。
十一、每個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包括開市前時段、持續交易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具體按聯交所的規定執行。
圣誕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僅有半天交易,且當日為非交收日。
十二、香港出現臺風、黑色暴雨或者聯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時,聯交所將可能停市,投資者將面臨在停市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出現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認定的交易異常情況時,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將可能暫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務,投資者將面臨在暫停服務期間無法進行港股通交易的風險。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深交所對于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我司對于發生交易異常情況及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十三、投資者在交易時間內提交訂單依據的港幣買入參考匯率和賣出參考匯率,并不等于最終結算匯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終,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凈額換匯,將換匯成本按成交金額分攤至每筆交易,確定交易實際適用的結算匯率。
十四、由于滬港通下港股通和深港通下港股通每日交易頭寸的差異等因素,導致分攤至每筆交易的換匯成本不同,因此兩市場的日終結算匯率可能不同。投資者應當關注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五、投資者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在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應當采用競價限價盤委托,在聯交所持續交易時段應當采用增強限價盤委托。
十六、投資者持有的碎股只能通過聯交所半自動對盤碎股交易系統賣出。
十七、港股通股票實施股份分拆合并期間,港股通投資者持有的該股票只在臨時代碼單柜交易末日、臨時代碼與新代碼并行交易末日由臨時代碼轉換為新代碼。由于臨時代碼與原代碼交易單位不同而可能產生碎股,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八、投資者當日買入的港股通股票,經確認成交后,在交收前即可賣出,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十九、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聯交所在訂單申報的最小交易價差、每手股數、申報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港股通交易中若聯交所與深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之間的報盤系統或者通信鏈路出現故障,可能導致15分鐘以上不能申報和撤銷申報,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一、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但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港股通股票的買賣申報可能受到價格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二、對于適用收市競價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根據聯交所業務規則,收市競價交易時段的買賣申報將受到價格限制,投資者應當關注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三、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香港證券市場免費一檔行情,與付費方式獲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頻率、檔位顯示等方面存在差異,投資者應當關注依此進行投資決策的風險。
二十四、由于滬港通下港股通與深港通下港股通使用的行情揭示系統相互獨立,滬深兩市行情揭示的速度不一致。投資者應當關注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二十五、在香港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則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存在差異。但是,不同的行情軟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勢顏色可以重新設定,投資者在使用行情軟件的時候,應當仔細檢查軟件的參數設置,避免慣性思維帶來的風險。
二十六、投資者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情形或者異常情況,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聯交所上市證券,只能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深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或者轉換等情形取得的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認購權利在聯交所上市的,可以通過港股通賣出,但不得買入,也不得行權;因港股通股票權益分派、轉換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購等所取得的非聯交所上市證券,可以享有相關權益,但不得通過港股通買入或賣出。
二十七、香港證券市場與內地證券市場在證券資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異,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為T+2日。若投資者賣出證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若投資者買入證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同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臺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二十八、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暫不能參與新股發行認購、超額供股和超額公開配售。
二十九、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由于中國結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派發的外幣紅利資金后進行換匯、清算、發放等業務處理,投資者通過港股通業務獲得的現金紅利將會較香港市場有所延后。
三十、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中國結算在收到香港結算派發紅股到賬當日或次日進行業務處理,相應紅股可于處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資者紅股可賣首日均較香港市場晚一個港股通交易日。
三十一、由于中國結算是在匯總投資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結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設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結算的征集期稍早結束;投票沒有權益登記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為計算基準;投票數量超出持有數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數。
三十二、對于在聯交所上市公司派發的紅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并業務產生的零碎股,中國結算對投資者賬戶中小于1股的零碎股進行舍尾處理。當香港結算發放的紅股總數或分拆、合并股票數額大于投資者賬戶舍尾取整后的總數的,中國結算按照精確算法分配差額部分。
三十三、由于香港市場的費用收取或匯率的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會引起投資者賬戶的透支,投資者應當對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關注。
三十四、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將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三十五、港股通境內結算實施分級結算原則。投資者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因結算參與人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
(二)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 或資金;
(三)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的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
(四)其他因結算參與人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
三十六、香港市場收費標準與內地市場收費標準不同,香港地區與內地在稅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應當按照香港市場有關規定交納相關費用,并按照香港地區相關規定繳納稅款。
三十七、對于因深交所、中國結算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者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深交所、中國結算和我司不承擔責任;投資者還應當充分知曉并認可聯交所在其規則中規定的相關責任豁免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對因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根據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發生或處置交易異常情況等導致的損失不承擔責任的規定。
三十八、除上述風險外,投資者還可能面臨證券市場中的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等。
上述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風險因素,投資者在參與港股通交易前,還應認真閱讀相關業務規則和協議條款,對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規則必須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確信自己已做好足夠的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避免因參與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本人/機構已閱讀并理解以上《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愿意承擔港股通交易的風險和損失。
客戶:(個人簽字/機構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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