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問詢回復進展情況(上)
在發行上市審核問詢回復中,上交所首輪問詢的問題數量和細致程度相關情況是怎樣的?
目前,前期申請企業大多接受了問詢,現已發出首輪問詢86家。上交所注意到,首輪問詢函披露后,市場比較關注問詢的問題多少和細致程度。據統計,首輪問詢的問題平均40多個,問詢內容比較全面、深入、具體,問詢回復的篇幅也比較長。究其原因,除了與所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質量不盡人意、發行上市首輪問詢需要實施“全面體檢”高度有關,也與試點注冊制下強化交易所審核工作透明度、強化中介機構的把關責任等監管安排直接有關。
具體而言,交易所問詢的問題數量和細致程度,與強化交易所審核問詢工作透明度直接有關。一問中所問詢的問題,不少屬于要求發行人“說明”事項,涉及發行人的歷史沿革、股份轉讓、股權變化等方面。原有審核實踐中,這些專項說明僅提供審核機構供審核使用。試點注冊制下,交易所的發行上市審核進一步公開透明,其中包括進一步公開審核過程和審核內容。發行人按照要求提交的“說明”事項,正是審核過程和審核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通過審核問詢的方式公開,事實上是將交易所審核工作更加透明地告知市場,接受市場的監督,投資者由此也能與交易所同步掌握發行人的相關情況。
發行人問詢回復的內容篇幅比較長,除了其中包含上述說明事項的原因外,還與壓實保薦人等中介機構的把關責任直接有關。審核問詢中需要發行人說明的事項、需要補充到招股說明書中的事項,都要求保薦人等中介機構同步進行核查,并在問題回答中說明核查的過程、內容和結論。在問詢回復函這份相對獨立的文件中,公開中介機構核查要求和落實情況,是在審核環節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的具體措施,中介機構的履責情況和把關責任由此呈現在市場和社會面前,有助于市場各方事中監督其勤勉盡責,有助于監管機構事后調查問責。
根據制度安排,問詢回復中,除了明確要求進一步披露的事項,上述公開發行人的說明事項、中介機構的核查情況,大多不用納入招股說明書。目的在于保障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應有的簡明性和可讀性。據初步統計,在首輪問詢中,“說明”事項問題約占10%,“核查”事項問題約占50%,“披露”事項問題約占40%。應當注意的是,不納入招股說明書,并不影響問詢回復中所公開的發行人說明事項、中介機構核查情況的法律約束力。根據交易所審核規則,這些內容一旦公開,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就開始承擔法律責任。
發行人首輪問詢回復的整體情況是怎樣的?還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近期,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進入首輪問詢集中回復階段。截至5月14日,已有71余家企業披露了首輪問詢回復。總的來看,大部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審核問詢中提出的問題比較重視,能夠認真準備,作出有針對性的回應。中介機構對需要核查的事項,能夠詳細說明核查過程、核查方式,發表核查結論,并提交專項意見。但另一方面,在問詢回復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主要有如下五方面。
一是有的回復避重就輕、答非所問,沒有針對性回應所提問題的關鍵點,有的甚至遺漏問題。
二是有的回復刻意避短、夸大其詞,回復內容的依據和理由不充分,客觀性和準確性存在疑問。
三是有的回復篇幅冗長、拖泥帶水,一些關鍵內容淹沒其中,不夠突出醒目。
四是修改后的招股說明書,大多只做加法不做減法,該刪除的沒刪除,該精簡的沒精簡,甚至將問詢中僅需發行人說明和中介機構核查事項回復的內容,不加區分地放到招股說明書中。
五是有的回復不合要求,沒有將補充到招股說明書的內容凸顯出來,少數保薦人擅自修改已經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中的重要財務數據,個別保薦人甚至違反執業準則,修改本所問詢的問題。
對上述問題,希望發行申請人和中介機構高度重視,切實避免,與交易所審核機構一起,推動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注冊制審核落地生根。交易所也將在后續的審核環節持續關注這些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對少數擅自修改問詢問題等不當行為,本所已經通過當面約談、二次問詢等方式,要求說明和糾正,隨后將在進一步核實情況基礎上,嚴格采取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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